锅炉分“锅”和“炉”两部分。
“锅”是容纳水和蒸汽的受压部件,对水进行加热、汽化和汽水分离。
“炉”是进行燃料燃烧或其他热能放热的场所,有燃烧设备和燃烧室炉膛及放热烟道等。锅与炉两者进行着热量转换过程,放热和吸热的分界面称为受热面。锅炉将水加热成蒸汽。
除锅与炉外还有构架、平台、扶梯、燃烧、出渣、烟风道、管道、炉墙等辅助设备。
锅炉可以按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分类:
按用途分类
1.电站锅炉,用于火力发电厂的锅炉,容量大、参数高、技术新、要求严。
2.工业锅炉,在各工业生产纺织、印染、制药、化工、炼油、造纸等的流程、采暖、制冷中提供蒸汽或热水的锅炉。
3.生活锅炉,为各工矿、企事业单位、宾馆、服务行业等提供低参数蒸汽或热水的锅炉。此类锅炉需求量大,各地有很多制造厂。
4.特种锅炉,如双工质两汽循环锅炉、、船舶、机车、废液、余热、直流锅炉等等。
锅炉按压力分类
常压锅炉(无压锅炉,就是在一个正常大气压下工作的锅炉)
低压锅炉(压力小于等于2.5MPa)
中压锅炉(压力小于等于3.9MPa)
高压锅炉(压力小于等于10.0MPa)
超高压锅炉(压力小于等于14.0MPa)
亚临界锅炉(压力介于17—18MPa)
超临界锅炉(压力介于22--25MPa)
按工质种类和输出状态分:
1. 蒸汽锅炉,锅炉工质为水,输出工质为水蒸气。蒸汽有饱和蒸汽及过热蒸汽之分。
2. 热水锅炉,锅炉工质为水,输出工质为未饱和的热水。
3. 特种工质锅炉,锅炉工质除水以外的其他化工流体,如有使用蒸汽锅炉。
如果你想获得锅炉证书,你必须经过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正式培训和考试。考试合格后,由质量监督局(现市场监督管理局)颁发锅炉证,该证是从事锅炉相关技术工作上岗必须持有的。
锅炉证书主要分为新考和复审两部分,复审要求自发证之日起四年内进行一次。
锅炉证复审:
1.复审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,一般需提前2-3个月申请复审。
2.复审的锅炉证必须真实有效,可在网上查询。
锅炉证复审所需材料:
1.锅炉证复审原件。
2.证书复审记录一页应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签字。
3.特种设备作业证(锅炉证)复审申请表一份(本表报名机构将提供,无需自行准备)。